合肥笔迹鉴定-安徽天正|信誉好-合同笔迹鉴定





如果对方当事人在人民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出鉴定申请,也不预交鉴定费用的,则推定该书面证据的签名系对方当事人所为。观点认为,应由提供书面证据的这方当事人提出笔迹鉴定申请,合同笔迹鉴定,并由提供书面证据的这方当事人预交鉴定费用;如果提供书面证据的这方当事人在人民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不提出鉴定申请,也不预交鉴定费用的,欠条笔迹鉴定,则由其承担对己不利的法律后果。







检材笔迹特征的限制形成的差异。

检材与样本之间的差异,有时是因为检材笔迹特征的限制造成的。所谓笔迹特征的限制,是指笔迹特征在反映书写习惯时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局限性,任何一个笔迹特征都不可能完全、充分的展现书写人的全部书写习惯。这也是为什么在鉴定工作中对检材的数量和质量有一个限度要求的原因。有人宣称通过一个笔画就能鉴定是否某人所写显然是不严肃的。尤其是在检材的数量少,合肥笔迹鉴定,并且其笔迹特征的质量不高、数量也不多的情况下,笔迹鉴定找哪家,这种差异便表现得十分明显。







认为该书面证据的签名系对方当事人所为,提供书面证据的这方当事人不论是在主张合同关系的成立及生效,还是在主张合同关系的变更、解除、终止及撤销,均应对其主张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既然提供书面证据的这方当事人对其主张的事实应当承担举证责任,那么理所当然地应由其提出笔迹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而不应由对方当事人提出笔迹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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