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车认定标准

事故车是指由非自然损耗的事故,造成车辆伤损,导致机械性能、经济价值下降的车辆为事故车。 事故车一般是指存在结构性损伤的车辆。 泡水车、火烧车等也都属于事故车,只不过属于“特殊事故车”这一类。

以下是事故车的认定标准:

  1. 车辆外观的变化:若车辆外观出现明显的撞击痕迹或变形,可以初步认定为事故车。

  2. 车内安全设施的变化:例如安全带、安全气囊等设备受到破坏或失效,也可以认定为事故车。

  3. 车辆的维修和保养记录:若车辆曾出现重大事故并进行了修复,而维修义务人没有如实告知,则也可以认定为事故车。

  4. 车辆出险记录:对于有一定经济损失的事故,可以查阅车辆的出险记录,若事故次数较多或曾发生较严重的事故,则可以认定为事故车。

  5. 车辆的行驶性能:若车辆的性能出现明显的异常,如无法正常行驶或转向不灵等,也可以认定为事故车。

  6. 结构性损伤:纵梁有焊接、切割、变形的车辆;减振器座有焊接、切割、变形的车辆;ABC柱有焊接、切割、变形的车辆。

  7. 安全气囊弹出:因撞击造成汽车安全气囊弹出的车辆。

  8. 水泡车:车身经水浸泡超过车身二分之一,或积水进入驾驶舱的车辆。

  9. 火烧车:车身经火焚烧超过0.5平方米,经修复仍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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