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监管作用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的颁发与监管,对保障化妆品市场秩序至关重要。监管部门通过定期检查、抽样检验等方式,确保持证企业严格遵守生产规范和质量标准。
对不法行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维护消费者权益。同时,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制度也促进了企业间的良性竞争,推动了整个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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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书(简称化妆品卫生批件)
此项证明文件是根据我国1989年11月颁布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中相关法律条文规定对进口化妆品实施行政许可,凡是进入我国市场销售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必须接受我国卫生行政部门的批准(卫生批件)并经过商检部门检验合格后(《进出口化妆品中文标签审核证书》下文)方可通过我国的各个海关口岸进口,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工作由我国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简称SFDA、国家药监局)相关科司负责。根据08年我国国家药监局公告进口化妆品许可受理由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负责,有关卫生行政许可的管理与批准事宜则有国家药监局新成立的食品许可司承担,对于进口化妆品技术审评工作则有原有国家药监局的食品审评中心承担,对于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的相关程序请参看本人其他文章。
郑州林奥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产品认证和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包括换证)、企业标准备案、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CC认证、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的咨询服务。有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咨询师和的国家注册审核员以咨询组的方式负责咨询业务的实施,为顾客提供真诚、周到的咨询服务。
对一些生产条件简陋、生产管理混乱、不能达到规定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不予换发新的生产许可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适时组织专门人员对各地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发放情况进行抽查评估。
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换证工作的时限要求,确保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换证工作,从2017年1月1日起没有取得新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停止生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