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拆除
1.对烟囱,水塔类构筑物采用定向拆除工程时,拆除设计应控制建筑倒塌时的触地振动。必要时应在倒塌范围铺设缓冲材料或开挖防震沟。
2.为保护邻近建筑物和设施的安全,振动强度应符合现行《安全规程》GB 6722的有关规定。建筑基础拆除时,应限制一次同时使用的药量。
3.拆除施工时,应对部位进行覆盖和遮挡,覆盖材料和遮挡设施应牢固可靠。
4.拆除应采用电力起爆网路和非电导‘’爆网路。电力起爆网路的电阻和起爆电源功率,应满足设计要求;非典导‘’爆管起爆应采用复式交叉封闭网路。拆除不得采用导‘’爆索网路或导‘’火索起爆方法。
5.装药前,舒安拆除工程,应对进行性能检测。试验和起爆网路模拟试验应在安全场所进行。
6.拆除工程的实施应在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领导下成立指挥部,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安全距离设置警戒。

静力破碎
1.进行建筑基础或局部块体拆除时,宜采用静力破碎的方法。
2.采用具有腐蚀性的静力破‘’碎剂作业时,灌浆人员必须戴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孔内注入破‘’碎剂后,作业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注孔区域行走。
3.静力破‘’碎剂严禁与其他材料混放。
4.在相邻的两孔之间,办公楼拆除工程,严禁钻孔与注入破‘’碎剂同步进行施工。
5.静力破碎时,发生异常情况,必须停止作业。查清原因并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后,方可继续施工。
机械拆除
1.机械拆除建筑时,应从上至下,逐层分段进行:应先拆除非承重构件,再拆除承重构件。拆除框架结构建筑建筑,必须按楼板、次梁、主梁、柱子的顺序进行施工。对只进行部分拆除的建筑,厂房拆除工程,必须先将保留部分加固,在进行分离拆除。
2.施工中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测被拆除建筑的结构状态,做好记录。当发现有不稳定状态的趋势时,道路拆除工程,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
3.拆除施工时,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选定的机械设备及吊装方案进行施工,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适用范围。供机械设备使用的场地必须保证足够的承载力。作业中机械不得同时回转、行走。
厂房拆除工程-舒安拆除工程-中诚宇由武汉中诚宇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提供。武汉中诚宇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是从事“各类废旧金属物资设备回收,拆迁工程等”的企业,公司秉承“诚信经营,用心服务”的理念,为您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欢迎来电咨询!联系人:易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