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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征收的经济补偿费用是一次性的,征收人应该一次性发放土地征收的各项补偿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土地征收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拆迁 律师咨询,为该耕地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国有土地拆迁律师,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土地征收不得超过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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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协议是否合理、拆迁补偿是否到位,从哪几方面判断的?

  辨别主要分3点:

  一、与周围市场价比较: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宅基地拆迁律师,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以被征收人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宜。

  二、是否先补偿后搬迁:在保护被拆迁者利益上,必须遵循“维护公共利益”的原则。不少开发商为了节约成本,采用“先拆后补”的方式进行拆迁,这是极不合理也是不合法的。

  三、是否降低现有的生活水平: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在以往***文件中也都明确提出,确保被征收土地拆迁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来硕征收土地拆迁律师建议:在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虽然在形式上与拆迁人处于平等地位,但实际上被拆迁人的地位是处于明显弱势的。当认为自己补偿不合理时,吕梁拆迁律师,可以聘请***的律师进行维权,抓住维权时机,维权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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