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放射诊疗设备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已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新增放射诊疗设备:
1、放射诊疗许可变更申请表(书面及电子版);
2、《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许可证副本;
4、新增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审查、竣工验收相关资料:由各省卫生计生委认可的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书、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5、新增放射防护设备清单(书面及电子版);
6、放射诊疗设备影像质量控制检测报告和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经核查后,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原件退回,复印件保留);
7、新增放射诊疗项目相关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和放射人员复印件(经核查后,原件退回,复印件保留);
放射卫生检测项目及内容汇总
服务项目
放射诊疗设备检测
服务对象:影像科/放射科、牙科、、介入室等。
检测设备:X射线摄影机、X射线机、X射线摄影机、牙科X射线摄影机、X射线计算机断层扫描装置(CT )
服务对象:CT机房、机房、骨密度仪机房、DR机房、CR机房、X射线摄影机房、牙科机房、碎石机房等。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新建、扩建、改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机构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前向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机构在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评价项目:预评价、控制效果评价
服务对象:影像科/放射科、牙科、介入室等项目新建、改建、扩建后职业病防护效果评价需求。为机构提评价报告及供技术支持,协助申报放射项目竣工验收及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
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
服务对象:放射工作人员
检测项目:X、y射线外照射个人剂量
1、申报Ⅲ类射线装置(一般医院用x射线等,详见下方射线装置分类表)及Ⅳ、Ⅴ类辐射源辐射安全许可证的企业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备案登记表,登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注册填报后打印五份盖章送市政务服务大厅登记备案,并送一份到所在县区环保局备案。
2、办理环评文件的同时网上填报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系统审批通过并完成境影响评价文件办理后,通过系统打印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并盖章一份。
3、对照下列材料清单准备材料,报送到市政务服务大厅环保局窗口即可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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