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放射性能检测和防护检测价格合理










《辐射安全许可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八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转让、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仪表的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2014年7月29日予以修改)第五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第六条:除医疗使用I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自用的单位外,放射性能检测和防护检测,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I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I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由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除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许可证外,其他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保存期限是多久?

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由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组织实施。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审定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


放射工作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为30天,长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二)建立并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三)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工作人员证》中。





新申请《放射诊疗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放射诊疗许可申请表;

2、《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或《设置机构批准书》(复印件);

3、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

4、放射诊疗设备清单;

5、近一年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6、近一年放射诊疗场所防护检测报告;

7、放射诊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批复;

8、委托申报的,应提供委托授权书(包含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复印件等材料)

注:各个地方可能略有不同,请以当地实际行政窗口要求为准。




江苏放射性能检测和防护检测价格合理由江苏卓然辐射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江苏卓然辐射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在环保项目合作这一领域倾注了诸多的热忱和热情,卓然辐射检测一直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品质、服务来赢得市场,衷心希望能与社会各界合作,共创成功,共创辉煌。相关业务欢迎垂询,联系人:刘经理。
江苏卓然辐射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姓名: 刘经理 先生
手机: 18914069072
业务 QQ: 502014438
公司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东富路32号C栋411
电话: 0512-67213093
传真: 0512-67213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