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液压支柱不准在下列条件下使用:
(1)淋水过大的工作面。
(2)使用其它性能支柱的工作面。
(3)使用木顶梁的工作面。
(4)有严重酸碱性淋水的工作面。
(5)暂不适用炮采工作面(有防护及安全措施经有关单位批准者例外)。
单体液压支柱不准在下列条件下使用:
(1)淋水过大的工作面。
(2)使用其它性能支柱的工作面。
(3)使用木顶梁的工作面。
(4)有严重酸碱性淋水的工作面。
(5)暂不适用炮采工作面(有防护及安全措施经有关单位批准者例外)。
单体液压支柱
支柱型号主要由“产品类型代号”、“特征代号”、“第二特征代号”和“主参数代号”表示,平凉单体液压支柱,如按此划分仍不能区分不同产品时,允许增加“补充特征代号”和“修改序号”以示区别。
(1)“产品类型代号”表明产品类别,支柱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D表示。
(2)“特征代号”表明支柱按供液方式和工作液不同的分类,内注式支柱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N表示,单体液压支柱活柱,外注式支柱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W表示;“第二特征代号”表明支柱按行程不同的分类,双伸缩支柱用汉语拼音大写字母S表示,无字母代表单伸缩支柱。
单体液压支柱操作注液,向支柱内腔供液,叉车装单体液压支柱,并使支柱柱帽与金属顶梁接触,此时应使支柱尽量与顶梁、底板垂直(注意迎山),使支柱处于良好受力状态,待支柱完全“顶死”即初撑力达到额定负荷后松开注液把。并拔出注液,并检查是否漏液。待完全正常后升柱与初撑即完成。
(3) 当采高大于支柱高度时应采取措施(如垫木垫,更换支柱等)。否则不得支设。
(4) 当采高太低时(支柱活柱伸出不足 200mm)也应采取措施(如更换更矮的支柱)。当支柱行程小于 100mm 时,应将支柱撤出,以防压死柱。
(5) 次使用或维修后先下井的支柱,在次升柱时,应先将支柱内腔气体排净后再进行支设(即连续升降柱 1~2 次)。
(6) 不合格的支柱不允许支设。
显星轻型支柱(图)-单体液压支柱活柱-平凉单体液压支柱由秦皇岛市显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秦皇岛市显星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单体液压支柱,轻型支柱,悬移顶梁支架支柱”等业务,公司拥有“显星”等品牌,专注于液压元件等行业。,在秦皇岛市北戴河区开发区金三路中段东侧的名声不错。欢迎来电垂询,联系人:李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