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为多贷z款提高二手房网签价格,卖家半路不配合了违约吗?
张静律师解答:不算。如下面这个案件,买卖双方开始说好了真实交易价格169万,但网签合同239万以便买家多贷z款。后卖家半路反悔,要求按真实价格递件交易。卖家起诉解除合同,买家赔偿违约金8万,院就不予支持。
判z决书节选:
本案争议焦点为:邹买家主张陈卖家承担支付违约金80000元的法律责任是否成立。就此,本院认为,诉z讼中双方确认就案涉房屋交易先后签订两份不同交易价格的房屋买卖合同,且邹买家拟通过虚z假售价239万元的合同办理案涉房产交易的网签及银行抵z押贷z款手续。双方当事人所实施的该项房屋交易行为实属以虚z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且明显违反银贷政策和诚信交易原则,根据《总则》第z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二手房过户时间咨询,该项交易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相应陈卖家在交易过程中拒绝继续以虚z假报价合同完成房屋过户手续并不存在过错。反之,在陈卖家明确提出可按照真实的交易价格继续办理网签过户手续后,系邹买家自身不同意继续交易,故法z院认定案涉房屋未能完成交易的过错在于邹买家并无不当。邹买家要求陈卖家承担违约责任,理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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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买房时为签订阴阳合同,如需补税谁承担?
张静律师解答:先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一般由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负担。
相关法条:
《广东省高z级人民z法z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引》第十八条:当事人在提交登记机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虚构交易价格,该价格条款无效。一方请求按照真实的交易价格履行合同的,网签合同与三方合同不一致咨询,应予支持。
当事人在提交登记机关的房屋买卖合同中虚构交易价格,登记机关按照真实价格核算或者追缴税费,导致交易税费增加,对增加部分税费的负担当事人不能协商一致的,一般由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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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房屋大幅涨卖家拒绝卖房,判z决继续履行后卖家还需赔偿吗?
张静律师解答:在房屋大幅涨价的情况下,赔偿差价损失问律师,法z院既然已判z决继续履行,在一定程度上已可弥补买家的损失,故法z院一般会降低违约金。如下面这个案件,法z院就认为买家也有逾期贷z款等轻微违约行为,终改判卖家不用承担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
判z决书节选:
至于迟延履行违约金。从目前我国法律规定及审判实践来看,违约金的确定应以损失填平为原则。考虑到张买家在履约过程中亦存在迟延按揭申请手续等瑕疵行为,而相关行政机关亦查明本案买卖双方共同委托办理按揭手续的成某公司在办理网签手续过程中,确实存在违规行为,戴卖家以此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尚属情有可原;再者,从签约至今,戴卖家仅收取了张买家支付的定金30万元,而张买家亦确认其在签约后即已持有涉案房屋的钥匙,故在本院判令支持了张买家继续履约即房屋过户的诉z讼请求的情况下,综合考虑到本市二手房屋交易市场中房价波动的实际情况,本院认为张买家亦无较大损失。基于上述因素,综合考虑买卖双方权益平衡,本院酌定戴卖家无需承担迟延履行违约金。一审对此处理欠妥,本院据实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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